受現使用權人菏澤市富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,在對企業歷史發展狀況、各個歷史時期廠區布置、主要產品、原輔材料使用和存儲情況、生產工藝、污染物排放及處理等情況調查基礎上,識別和判斷地塊土壤污染的可能性,初步分析公司生產環節上可能存在的排污點、污染因子、污染途徑、污染范圍及程度,根據廠區原功能分區對土壤及地下水進行了分區布點,于2020年6月按照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和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》(HJ25.2-2019),編制了《原山東鑫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地塊環境調查方案》,根據《原山東鑫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地塊環境調查方案》,對地塊土壤和地下水進行監測,進一步對生產區域生產情況、污染排放、治理情況調查基礎上,完成了《原山東鑫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》。
土壤檢測結果中所有土壤樣品均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的要求。地下水檢測結果中,硫酸鹽、總硬度2項因子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IV類標準。地塊內地下水檢測結果與地塊上下游地下水檢測結果相差不大,根據查閱近年菏澤市地下水監測數據,該地塊地下水超標因子與菏澤市水文地質有關,超標因子背景值均偏高。